中國演藝圈逃漏稅手法與法律制裁-以鄭爽新聞為例

概要

中國對演藝人員設有「限薪令」,明星挾飯圈影響力所獲鉅額報酬,自難透過正常管道申報納稅,以新聞披露的鄭爽案例,利用「陰陽合同」(合乎限薪令的公契+實際給付的私契)以及「拆分合同」,後者是把超過限薪令的給付,包裝成其他形式,例如對空頭公司的增資(洗錢?!)。

中國稅局的處理方式,現階段看起來,雖然只要繳清稅款+罰鍰(合計會超過收入),即可脫身(人身自由),但也宣告藝人生涯告終。

Credit to SETN.com

新聞摘要

鄭爽為減少納稅及規避行業對天價片酬的監管(即所謂「限薪令」),透過陰陽合同與拆分合同等方式,將總片酬一部分列為企業收入進行申報,另一部分則由製片方以增資形式支付給實質由鄭爽控制的公司

 

上海稅務主管機關稽查結果發現,2019至2020年間鄭爽未依法申報的個人收入高達人民幣1.91億元,對此,稅務機關祭出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罰款共計人民幣2.99億元的處理決定(本稅7179萬元、滯納金889萬元及罰款2.19億元)。

 

勤業徐會計師表示,由於2009年的刑法修正,當事者若為初犯,且依稅務機關通知補繳了稅款、滯納金及罰款後,即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因此,不論鄭爽案或2018年的范冰冰案,都在當事人補繳稅款、滯納金及罰款後,免除了刑事責任。

 

儘管初犯可免除刑事責任,但其他代價卻不容忽視。以鄭爽案為例,稅務機關對她的罰款高達本稅的3倍,逃稅7000多萬的代價就是2.19億元的罰款。除了經濟上的處罰之外,將嚴重影響個人的社會信用評等,在各方面將受到不同程度的聯合懲戒。

 

中共中央網信辦公布「關於進一步加強飯圈亂象治理的通知」,提出取消明星藝人榜單、優化調整排行規則、嚴管明星經紀公司等十項措施,重拳出擊解決飯圈亂象問題。這是繼今年6月啟動「清朗·飯圈亂象整治」專項行動以來,網信辦再次重拳出擊推進飯圈亂象治理工作。

 

參考資料:

小辭典:飯圈文化

飯圈是一個網絡用語,拼音是fàn quān。指粉絲圈子的簡稱,另外”粉絲”一詞的英文單詞為”fans”,單詞fans本身由fan s構成,s一般表示多個,其中的fan可以直接音譯為“飯”。 粉絲群體叫“飯”,他們組成的圈子叫“飯圈”,近義詞有“飯糰” 。從前追某個明星或樂隊,最多就是買專輯,看演唱會,基本都是散粉,並沒有飯圈的概念。近年來,隨著粉絲群體擴大,偶像經濟不斷發展,催生出為偶像買周邊(衍生產品)、租廣告位做宣傳、投票以及做慈善公益活動等多種方式 。就現在而言,飯圈由追星粉絲自發組成的文娛社群逐漸發展成為有組織、專業化的利益圈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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