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避稅行為(offshore tax abuse)猖獗造成多少稅損,誰最該負責?(租稅正義現況報告第3章2021重點摘譯)

概略分析

  •  租稅正義現況報告 2021(The State of Tax Justice 2021, 2021/11/9公布),係由租稅正義聯盟(Tax Justice Network)所發布的年度報告,以公開的金融數字推估世界各國當年因為離岸避稅行為所損失的稅收,並探索其背後原因。
  • 租稅正義聯盟係英國下議院的三位議員在2003年所設立,旨在針砭跨境稅務漏洞的改革,近年會固定發布租稅正義現況報告以及財務隱密指數(Financial Secrecy Index)。
  • 依照今年的租稅正義現況報告,推估2021年全球可能有1710億美元的稅收損失源自離岸避稅行為,英國及其旗下海外領地乃是罪魁禍首,特別是開曼群島;英國又與荷蘭、盧森堡及瑞士等四個國家一併(可能)造成全球稅損的2/3
  • 台灣與摘要部分相關的推估數據:台灣因離岸避稅行為,每年可能損失超過31億美元的稅收,約佔全世界離岸避稅導致的稅收損失1%,全世界的離岸資產可能有1.49%為台商所擁有

以下摘要自租稅正義現況報告 2021(The State of Tax Justice 2021, 2021/11/9),完整報告參見網址:https://taxjustice.net/wp-content/uploads/2021/11/State_of_Tax_Justice_Report_2021_ENGLISH.pdf

 

2021離岸避稅行為造成全球1710億元稅損

租稅正義現況報告 2021(The State of Tax Justice 2021)指出,僅計算與金融資產有關之離岸避稅行為數額,全球當年的稅收損失已高達 1710 億美元

按絕對數值計算,高收入國家因離岸避稅行為而損失的稅收(每年超過 1680 億美元)遠高於低收入國家(每年超過 20 億美元)。但導致如此高昂的稅收損失,其責任可說幾乎全在於這些高收入國家上。高收入國家要為超過 99% 以上因離岸避稅行為所引致的世界稅收損失負上責任。而低收入國家卻只應為不到 1% 的損失負責。

OECD成員國需為大部分離岸避稅行為所引致的世界稅收損失負責

租稅正義聯盟 (Tax Justice Network) 於金融保密指數 2020(針對各國對於全球金融保密的排名指數,Financial Secrecy Index) 中指出OECD成員國及其附屬國造成了 49% 的全球金融保密風險。而租稅正義現況報告 2021 指出,因離岸避稅行為所引致的全球稅收損失的 1710 億美元中,有 92% 是由OECD會員國及其附屬國造成的,而這筆資金超過了 1570 億美元

離岸避稅行為也讓OECD會員國蒙受鉅額稅收損失。英國、荷蘭、盧森堡及瑞士均需再次對離岸避稅行為引致的損失負上連帶責任。與企業所得稅規避一樣,離岸避稅行為離岸避稅行為導致企業的獲利並沒有公平地與居民共享,因此幾乎所有人都能因打擊離岸避稅行為而有所受益。

英國蜘蛛網(UK spider’s web)與「英荷盧瑞避稅軸心國」

在經合組織成員國中,最嚴重的離岸避稅國的稱號再次頒給英國及其海外領土和英國皇家屬地網絡,而這個關係網通常被稱為「英國蜘蛛網」。而更廣一層的避稅軸心,除了包含英國蜘蛛網以外,更有荷蘭、盧森堡和瑞士,這些國家可以稱之為避稅軸心國(axis of tax avoidance),每年合計造成了全球超過 66% 因離岸避稅行為而蒙受的稅收損失,數值高達近 1130 億美元。

其中英國蜘蛛網造成了全球超過 51% 因離岸避稅行為而蒙受的稅收損失 (每年 1,710 億美元),數值高達近 880 億美元。

報告研究方法(按:利用公開數據間接推斷的方法論,值得參考研習)

租稅正義現況報告參照現有的兩種研究方法,使用最近的數據來估算隱匿於租稅天堂(保密管轄區,secrecy jurisdiction)中之資產所導致的稅收損失。

  • 方法一使用了按照國際收支平衡統計 (Balance of Payments Statistics) 的「來源與用途法」(sources-and-uses),此法衡量淨資本(net capital)流入與流出之差額,並以其累積差額的數值估算離岸資產的總數,學者James Henry以此法估算出至 2010 年為止,發展中國家的投資者已累積了 7 到 9 兆美元的離岸資產,且全球離岸資產(包括非金融資產)的數值為 21 至 32 兆美元,但因數據限制,無法細分至各國。
  • 方法二則是用宏觀經濟統計中的數據差異,來衡量離岸資產的規模,此方法普遍被採用於一系列備受推崇的學術期刊之論文。此方法係將全球性的資產與負債投資組合差額歸因於未被記錄在案的離岸資產,估值數額也包含其他金融性資產,例如銀行存款等均納入在內,但不包括房地產、黃金、豪華遊艇或藝術品等非金融性資產。

租稅正義現況報告關於衡量離岸避稅嚴重程度,技術上是先找出所謂的「異常存款」(abnormal deposit),鎖定具備高金融保密性以及吸引與經濟規模不成比例的大量銀行存款,大致區分為兩個區塊:(1)匯入銀行存款強度佔全國 30% GDP,且保密指數得分超過 50 分,以及(2)匯入銀行存款強度佔全國 15% GDP,且保密指數得分超過 70 分的國家與地區。

隨後利用回歸分析,推測高保密管轄區的「異常存款」數額,並標示出一系列有高匯入銀行存款強度,同時大量幫助個人隱藏身份與資產的司法管轄區。依照租稅正義現況報告的推估,約有51%的全球存款存在異常,意味著根據它們所在管轄區的經濟規模來估算,這批位於保密管轄區的財富數值比預期要多。異常存款額度最高的是開曼群島(異常存款比例99.97%),其次是英國(80.08%),第三為美國(25.94%),第四與第五分別是盧森堡與愛爾蘭,異常存款比例各為98.78%與77.39%。

第二階段則是使用國際結算銀行 (BIS) 的地區性金融統計數據,該統計包含了高保密度管轄區向國際結算銀行報告的銀行存款來源資料,並假設其他沒有向 BIS 報告的保密管轄區均有同樣的存款來源分佈。

第三階段將存款來源分布結合全球離岸資產估值總額,推斷每個來源國的離岸資產總額。第四階段參照其他文獻的研究方法,假設離岸投資回報率為 5%,據以估算出的各國稅收損失。

離岸避稅的雙輸局面

許多稅收損失最大的國家,例如美國、英國、愛爾蘭和盧森堡,亦為其他國家帶來了重大損失,也驗證了全球離岸避稅問題的雙輸(lose-lose)性質。英國海外領地開曼群島再此指標中佔比最大 (8.14%),單單是開曼群島本身就在全球造成超過 450 億美元的稅務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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