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稅改趨勢現階段並不樂觀,原因在哪?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兩項全球性的稅改分別是大型企業利潤重分配制度(Pillar One,第一支柱方案,原稱為全球數位稅制),及全球最低稅負制(Pillar Two,第二支柱方案),原定最快2023年上路。OECD曾在今年2月公布支柱一的第一部分細節法規架構(Model Rules)徵求意見稿,由13個陸續發布的部分組成法規全貌。BUT諸多因素干擾,難以依照計畫自2023年起實施。

論者分析,全球稅改擱置的原因,歸咎於全球性的通膨與烏俄戰爭的影響,我個人則認為除了外在因素之外,雙柱方案各自的內容本身就存在著難以統合各國利益與執行過度複雜的內在因素,特別是[大型企業利潤重分配制度(Pillar One)]將取代/替代各國對數位活動的課稅權,至於[全球最低稅負制](Pillar Two)的執行細節與難度,不僅無法為多數國家稅政能量所可以承擔,更需要透過雙邊租稅協議一一協商。

通膨、疫情衝擊 會計師:OECD稅改雙支柱恐延遲上路

2022-06-20 18:12 中央社,新聞連結:https://money.udn.com/money/amp/story/5618/6402329?fbclid=IwAR1ewLWjEKiUeV9as8wfBJbteBhk1p69P3t670kbM6GezQLXmxB-V_Lf_Hk

資誠曾會計師表示,近期COVID-19疫情導致供需失衡、加劇供應鏈瓶頸,加上通膨與俄烏戰爭對經濟的衝擊,在此情況下,要按照原先預期的實施日程,達到國際租稅改革目標,難度頗高。

有鑑於兩大支柱欲改變國際徵稅規則,具有高度顛覆性,一旦實施,將對台資企業的稅負成本與稅務遵循方式產生相當大的影響;從目前情勢觀察,兩大支柱的推行可能將延後,但是雙支柱畢竟是全球共識,雖然時間有所遞延,未來仍應會實施

曾會計師指出,這些法規進展的情況不如預期,加上協調各國間的多邊公約也難產,原本預計實施支柱一的期限已經迫近,基本法規架構如期完成的可能性恐怕不高。除法規制度配套外,基於國家利益的個別考量,也影響了支柱一是否能順利實施。作為支柱一被分配利潤主要來源的美國,是否能順利完成國內立法配套來支持這項制度,尚待觀察。

曾會計師建議,對於受影響的台資企業來說,應把握這段法令延期的時間,盤查企業可能受影響的層面

歐盟無法達成通過全球最低稅負指令的一致同意

歐盟部長會議6/17新聞稿-先擱置之後再努力達成共識

有關於企業稅負議案:對於跨國集團的公平與有效的課稅

決議如下:

In public session, ministers will revert on the proposal for a Council directive on ensuring a global minimum level of taxation for multinational groups in the Union with the aim of reaching a position on the proposal.

在公開會議上,部長們將重新討論關於確保歐盟跨國集團全球最低稅收水平的理事會指令提案,目的是確保提案可以通過。


Once unanimously adopted by the Council, the directive would require member states to transpose the necessary elements of the globally agreed rules on the minimum effective taxation of the profits of the largest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

一旦理事會一致通過,該指令將要求成員國轉換全球共識之大型跨國公司利潤的最低有效課稅規則的必要要素(OECD規則內國法化)。

資料來源:https://www.consilium.europa.eu/media/57160/ecofin-220617-background_en_final.pdf

匈牙利反對,歐盟無法達成全球最低稅負的共識

資料來源:EU: No unanimous consensus in today’s ECO FIN Council meeting to approve the Pillar 2 Directive
Last-minute objections from Hungary means Pillar 2 Directive cannot yet be adopted

17 Jun 202, Baker Mckenzie

採納全球最低稅負的歐盟指令原本在今年四月份提出時,有愛紗尼亞、馬爾他、波蘭、瑞典以及匈牙利等五國反對,經過輪值主席法國代表的穿梭溝同,除了匈牙利之外,四國撤回反對。

匈牙利的反對理由,援引烏俄戰爭、通膨與升息,倘若再來個全球最低稅負,納稅義務人恐怕還沒準備好;而且,美國與亞洲各國都還沒提出議案審議呢!憑什麼歐盟要率先實施?

個人對大型企業利潤重分配制度及全球最低稅負制的看法

  1. 短期來看,部分國家例如脫歐的英國在2022年1月發布草案並進行公開意見徵詢,現階段是計畫自2023年末開始付諸實施。所以,如同資誠曾會計師所建議,現階段台商還有足夠的組織調適期間。
  2. 中長期來看,大型企業利潤重分配制度的設計存在著可能無法調和市場所在地國與跨國企業母國之間的稅收利益紛爭。首先,剩餘利潤(Amount A)僅留下1/4給產出收入的市場國,跨國企業母國拿走3/4;其次,一旦Pillar 1實施,取代/替代與剝奪掉各個國家現有、將來課徵其他種數位服務稅的權力。例如印度低門檻的數位平衡捐(equalization levy)也需被迫取消。
  3. 至於全球最低稅負制的執行,一需仰賴各國更新租稅協定,或透過多邊協議MLI來一次性替換,兩者難度都不低;二需讓各國稅局都懂得使用也有足夠資訊去進行IIR、UPTR等需要企業財務資訊交換的跨國稅務調整,對於多數開發中國家,並非容易的事情。
  4. 或許,不管是2023年底也好,2024年之後也好,短期內實施都算勉強,效力若大打折扣,反倒讓大型跨國企業堂而皇可以少繳稅,到時又會有新一波的混亂
  5. 最後,大家關注的台積電是否受到Pillar1的衝擊,個人看法是關鍵可能落在TSMC的產業定位=銷售消費品(X)、銷售零組件(?)、客製化的OEM訂製勞務(O),如果屬於OEM勞務,則以勞務提供地=台灣,似乎就比較不會受到衝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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