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商誠遠稅務論壇第2講:課稅所得計算必須遵循收入與成本費用配合原則 By Prof. Stefan HuangIn Youtube, 國內稅務議題, 經典稅務案例研究Posted 五月 27, 20220 Comment(s) 北商誠遠稅務論壇第二講:課稅所得計算必須遵循收入與成本費用配合原則 本活動由誠遠商務法律事務所產學合作計畫支持。 1. 公司轉投資收益為什麼不計入所得額課稅?-立法目的是避免重複課稅,公司階段賺錢,只繳一次稅。 2. 公司轉投資收益相關費用,依收入與成本費用對應原則分別歸屬部門,避免侵蝕課稅部門的所得。 3. 特別課稅部門與一般課稅部門,不應混同的概念 4. 特別課稅部門與一般課稅部門,不應混同的函示見解-土地交易所得與證券交易所得 5. 轉投資收益未能比照辦理,對企業營運的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