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5/22商事法上課之前,先與二年級同學,分享最近的八卦新聞與律師分析。
我的看法與女律師一致,認為法院大概率沒法給出當事人想要的鉅額財產,或名人婚生子女身分不等於榮華富貴的長期飯票。
另外也就是貫徹老師上課的原則-上課講的將來出社會就會用到,請上課認真聽,考試認真寫!以下是文稿是課堂錄音與轉譯整理。
一、背景人物與爭議事件
首先,我簡單介紹一下背景:王文洋,在我們課堂上曾多次提到。他是王永慶的長子,並在繼承過程中獲得了約三百億元的遺產。這部分我們上課也曾討論過。
最近引發爭議的,是他在去年底遭到一位年輕女子提告。這位女子與王文洋認識時大約二十歲,年紀與各位差不多,如今大約二十五、二十六歲。據她指出,當時她透過某包養網站認識王文洋,兩人之後發生了多次性關係,且王文洋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導致她懷孕並生下孩子。
王文洋認定彼此是金錢交易,並提供一些金錢協助,但該女子認為孩子不應只是「這樣就了事」,主張孩子應改姓王,並有資格作為繼承人。她的母親甚至提出訴訟,要求王文洋認領孩子,比照其他子女至少給10億元。
二、撫養與繼承爭議
然而,王文洋提出的條件是:不進行親子鑑定,且僅提供每年兩百萬元撫養費,直到孩子成年,總額為四千萬元。
對此,有一位女律師臉書建議這位女子接受此條件,因為若進入訴訟程序,法院所判扶養費金額恐怕遠低於四千萬元。(新聞連結:美女律師剖析)
有些人或許會對此感到不平,認為王文洋身家豐厚,為何僅願支付每年兩百萬?這甚至不到贈與稅免稅額。他並非無力支付,卻給得如此少,令人覺得奇怪。
但那位女律師的分析其實頗具現實考量。她指出,雖然這個結果讓人不太舒服,但它是依照法院現行裁判標準所形塑出來的。她認為王文洋其實是個「務實的人」,雙方關係建立在金錢互動之上,但若有一方認為這是一棵搖錢樹,那就大錯特錯了。
三、法院標準與和解建議
根據目前台北地方法院的標準,2024年台北市最低生活費約為每月三萬五千元,以雙方共同撫養為原則,王文洋多負擔一些,了不起一個月三萬元、一年不過三十六萬元。二十年合計也不過七百多萬。從這個角度來看,願意每年給出200萬且20年合計四千萬元,已經是法院判決標準五倍之多。
此外,由於王文洋拒絕驗DNA,也願意讓法院裁決。若該女子堅持訴訟,最終結果很可能不如現在這個和解方案。
四、資產轉移與繼承現實
有沒有可能那位孩子經法院判決成為王文洋的「法律上子女」?確實有可能。但那又如何?要等到王文洋去世,且名下仍有財產可供繼承時才有意義。而像他這樣謹慎又懂得資產規劃的人,很可能早就將財產移轉,不會留下什麼資產讓人繼承。
我們上課曾提到,王文洋透過乾媽王郭月蘭的財產,間接取得王永慶半數遺產(揭露給政府的部分),而這些財產也後來直接登記在他子女名下,特別是王思涵就曾接收約兩百億的台塑股票。換言之,王文洋本人的名下,可能沒有太多可供繼承的財產。更別說為了避免這位女大生所生的孩子將來主張繼承權,不排除生前完成資產轉移。
這裡我們可以舉個對照例子。有些有錢的父親在生前看似富有,但孩子最後繼承到的卻是債務。孫道存的案例,他的孩子們面對的就是這樣的處境。
五、課堂反思與現實啟示
因此,這位女律師對那位女子的建議──「女生還是要靠自己」──我認為是有其道理的。畢竟她年紀還輕,未來仍有很多可能。
最後,老師要強調的是,我上課不是在講八卦,而是希望大家從這些真實案例中學到對自己有用的知識。所以上課請專心聽講,對你們的人生真的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