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是什麼?中央與地方現在態度是怎樣?(2021/11/24)

圖片來源:中時新聞網

概析

  • 囤房稅是依照納稅義務人持有住宅用房屋的戶數,決定持有稅(縣市政府之房屋稅)的差別稅率,現在最高可到3.6%;同時依照市場交易狀況,調整房屋稅稅基-房屋公告現值。
  • 囤房稅三個方向:
    • 立法院研議是否拉高最高稅率3.6%,或全國一致對持有戶數直接訂定累進差別稅率。
    • 由於房屋稅屬地方稅,財政部邀集各縣市,「行政指導」各縣市參照台北市等制定累進差別稅率。
    • 縣市政府研議持有戶數課徵累進差別稅率,但反對全國總歸戶(增加稽徵難度),也會依照主計處營建指數調整房屋現值。
  • 個人觀點:全國總歸戶的技術問題,財政資料中心是否可以表示一下,沒有全國總歸戶對於台北市民真的很不公平,同時在淡水河兩岸擁有三屋的投資客,只要適用1.5%稅率,同行只愛台北或宜蘭,擁有三屋就得3.6%,這是欺負愛台北愛宜蘭的人
  • 希望下學期教房屋稅之前,政策已告底定。

告訴我,什麼是囤房稅?

以下摘自:政府打炒房,「囤房稅」為何卡關?推與不推QA一次看,2021/04/09,關鍵評論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49237

  • 什麼是囤房稅?怎麼計算的?

囤房稅又稱為《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各縣市),屬於「住家」但非供自住的房屋(例如房東出租給房客居住使用或待租、待售空屋),依照民眾持有戶數的多寡,分級適用加重的稅率課稅。房產越多,要繳納的稅負越重,故被稱為「囤房稅」。

  • 台灣「囤房」的情況嚴重嗎?

內政部2020年5月的最新統計,持4戶以上房屋稅籍者僅有47萬間,佔4.52%。持有1戶佔800萬間75.67%、持有2戶者佔165萬間15.65%、持有3戶者佔44萬間4.17%。

另參見:全國約有50.2萬人持有非自住房屋,其中有1,734人持有十戶以上,屬於囤房大戶。個人持有非自住房屋五戶以上人數約9,400人,扣除掉十戶以上重複者1,734人,剩下約7,666人則列為優先選案查核對象。(財部大查稅 鎖定近萬房東,2021/11/12,工商時報)

  • 全台各地囤房稅施行狀況如何?

囤房稅是地方政府關於房屋稅的權責,也就是說針對囤房稅率是多少,各地方政府可以依照財政部授權的法定稅率的範圍內,自己制定徵收率

目前非自住的房屋稅率為1.5%至3.6%,現僅有台北市、連江縣、宜蘭縣、桃園縣、新竹縣囤房稅高於1.5%。多數縣市包括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與高雄市,持有3戶後,無論還要多囤幾戶,稅率都維持1.5%。目前台北市、宜蘭縣課到最高3.6%;台北市全國持有戶數在2戶以下,每戶課徵2.4%;3戶以上則課最高稅率3.6%。

  • 囤房稅與房屋稅的稅基-房屋現值與房屋標準價格

決定房屋稅負輕重與否的,除了稅率之外,還有地方政府負責評定的「房屋稅的稅基」。「房屋稅的稅基」指的是房屋現值,是「房屋構造標準單價」(造價)、折舊率、街路等級調整率(路段率,由官方認定該路段繁不繁榮)與面積相乘得出。

如果縣市政府沒有因應當地房價交易狀況來公告房屋現值的計算項目-「構造標準單價」與「路段率」的話,則房屋課稅現值就會和實際市場成交價有著巨大落差,隨著囤屋成本大降,衍生房產套利、炒作空間

財政部與地方縣市政府對於囤房稅的態度

以下摘要自:財政部找地方政府喝咖啡 盼6縣市跟進囤房稅,2021/11/23,聯合報財部催動地方課徵囤房稅,2021/11/24 經濟日報

財政部2021/11/23日邀請18縣市討論房屋稅議題,賦稅署副署長樓美鐘表示,台北市已實施囤房稅,台南市也正在修法程序,財政部期待其餘四個直轄市加上新竹縣市等共六縣市都能夠「見賢思齊」,跟進訂定差別稅率

與會的地方政府都認為,全國歸戶的方向不可行,稽徵實務的複雜度會大增,也會衍生許多問題。

高雄市因近期台積電投資,房價持續高漲,正審慎評估研議囤房稅,會在自住不受影響、落實居住正義、租金不轉嫁等三大原則下,審慎評估調整。

房屋公告現值的稅基方面,財政部希望從未調整稅基的彰化縣,2022年評定房屋標準價格時,能夠符合外界期待。與會的13縣市也都表示,在評定時會參考主計總處營造工程物價指數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