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最低生活費調高1萬,明年綜所稅負可望稍微減輕

根據主計總處公布的最新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每人32萬元,今年度每人不得課稅的「基本生活費」,可望上修至19.2萬元,相較去年水準,調幅達一萬元,將於2022年5月報稅適用。

符合條件的四口之家以稅率百分之五來試算,有望省稅二千元,估計有逾五萬戶受惠

 

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四條規定:

  • 納稅者為維持全戶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不得加以課稅。
  • 基本生活費是依據主計總處所公布,最新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百分之六十來換算。
  • 申報綜所稅時,可以依據每年度公布的基本生活費,乘以全戶人口數,算出免納所得稅的額度。

減稅小確幸又來了 基本生活費擬增至19.2萬,2021-08-14 聯合報 / 記者程士華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567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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