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拜的「非洲血黃金」?!-非法挖礦、黃金洗黑錢與稽查機構掩飾

概要說明

  • 本文是整合四篇的外電報導,各自主題是EY吹哨者踢爆包庇杜拜的黃金洗錢勾當、蘇丹的非法金礦礦災以及杜拜洗刷不掉洗錢惡名。
  • 四篇外電報導整合起來,恰好是一個完整的洗錢[產業]的上下游與彼此密接的因果關係
  • 英國販毒組織需要洗白黑錢,從非法產金國家(如摩洛哥、剛果、蘇丹)蒐購非法生產的黃金(生產過程造成礦災),貼上合法產地標籤或人力攜帶入境,出口至杜拜精煉廠,一同混入來源眾多的黃金,之後鎔鑄一條一條的黃金條塊,幾乎完全掩蓋掉黑錢的蹤跡,杜拜精煉廠再付給英國毒販現金(2012年年光一家精煉廠就付了52億美金的現金!!!)。
  • 在這樣的非法產業鏈底下,我們除了可以思考哪些環節可以介入控管之外,也應當了解每一個非法洗錢的小環節,拉起因果鏈,或許都可對應到地球另一端的某位受害者

吹哨人踢爆安永英國分所2012年包庇杜拜的黃金洗錢行為

1. 安永英國分所的稽核主管涉嫌掩蓋利用黃金的洗錢行為

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其英國分所(EY UK)涉嫌掩護毒品走私和洗錢行為。某販毒組織將英國和其他歐洲國家的販毒所獲的現金,藉由買賣黑市黃金來洗錢

該販毒組織的洗錢手法是向杜拜的卡洛蒂(Kaloti)煉金廠出售3.6噸黃金並收取現金。EY審計人員(後來舉報本案)發現,其在稽核卡洛蒂煉金廠時赫然發現,該廠光在2012年就支付了高達52億美元(40億英鎊)的現金,不過EY卻未將這些疑似洗錢行為陳報給監管洗錢的機關。

此外,EY尚掩飾了一樁實為運送金條至杜拜,卻包裝為運送銀條的非法行為,以此規避黃金的出口限制-進口物表面上是來自摩洛哥的白銀,但刮過表面之後可以發現是鍍上了銀的金條。

阿姆賈德·利瀚(Amjad Rihan)在2013年曾是安永在杜拜的首席審計師,他表示自己當時想要報告這些可疑行為,但是他的上司們對報告作了淡化處理,並告知他不要告訴監管部門,把本案粉飾成「文件違規行為」 (按:之後利瀚還是決定舉報並公開了該份稽核報告)。

資料來源:EY: Gold, drug money and a major auditor’s ‘cover-up’,2019/10/28,https://www.bbc.com/news/uk-50194681

鎔鑄完畢的黃金條塊(圖片來源Getty’s Image)

2. 安永英國分所放棄對舉報人提起上訴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英國分所(EY UK)對英國高等法院判給舉報其掩蓋黃金走私的合夥人Rihan 1,080萬美元的賠償金,放棄上訴。

該案高等法院判給舉報人Rihan 1,080 萬美元的賠償金,並認定安永英國分所違反了誠信、客觀和專業行為的原則

安永英國分所曾對杜拜煉油廠 Kaloti 進行了審計,發現其在 2013 年收到了大量來自摩洛哥的鍍銀黃金,這些黃金已向杜拜當局申報為黃金,但可能已向摩洛哥當局申報為白銀以逃避出口限制。審計還發現,Kaloti 的業務中有 40%(即 52 億美元)竟然是用現金交易進行的。

Rihan 表示其安永英國分所的上級試圖淡化 Kaloti 的報告,並且不希望結果公開。2013年,Rihan 逃離杜拜,隨後從公司辭職。儘管受到安永律師的法律威脅,他還是在 2014 年公佈了審計結果。

資料來源:EY drops $11m case against whistleblower who alleged gold smuggling cover-up,(2021/3/29),  https://www.cityam.com/ey-drops-11m-case-against-whistleblower-who-alleged-gold-smuggling-cover-up/

一審裁判連結:https://www.judiciary.uk/wp-content/uploads/2020/04/Rihan-v.-EY-Global-Ltd-and-others-Approved-Judgment-17-April-2020.pdf

非洲的非法黃金最終還是流向杜拜

3. 蘇丹非法礦場的礦難導致數十人罹難

非洲國家蘇丹發生金礦場坍塌意外,這起坍塌意外發生於蘇丹首都喀土穆(Khartoum)以南約700多公里,位於西柯多方省(West Kordofan )奴胡德市附近一座廢棄金礦場,由於礦場內多個礦井斷裂,造成38人死亡,至少8人受傷。蘇丹國營礦資源公司(Sudanese Mineral Resources Limited Company)聲明指出,這座礦場在2019年就因為不符合開採條件,被政府責令停止開採,只不過在後續安全部隊撤離當地後,仍然有礦工潛入進行開採作業。
蘇丹的金礦產量在非洲國家中名列前茅,2020年產量達到36.6公噸,排名非洲國家第2,不過該國仍是全世界最貧窮國家之一,全國共約200萬名傳統礦工長期在危險的環境採礦,許多礦場安全管理不佳,因此礦場坍塌意外頻傳
資料來源:Dozens killed in gold mine collapse in Sudan,(2021/12/29),  https://www.aljazeera.com/news/2021/12/29/sudan-gold-mine-collapse-kills-dozens

產地粗煉的黃金塊渣(圖片來源:彭博社)

4. 杜拜難以洗脫走私非洲黃金的污名

(一)蘇丹大規模盜採的黃金流到杜拜

在酷熱的努比亞沙漠採黃金礦石是非法行為,隨疫情飆升的黃金價格,盜採黃金越發猖獗。這些非法盜採的黃金大部分流向了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杜拜。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表示,這值得國際社會關注,來自非洲走私礦產交易的資金必然助長了衝突、犯罪、洗錢和資助恐怖主義,也會破壞民主。

據聯合國 2020 年的貿易數據顯示,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宣稱其從非洲進口的黃金數字,與非洲國家所聲稱出口數字之間,至少存在著 40 億美元的差異

長期以來,聯合國和非政府組織一直質疑杜拜容任可疑來源的黃金進口,對於杜絕可疑的貴金屬流動,努力不夠,頻遭倫敦(全球最大黃金市場)與頂級精煉商瑞士指責。

(二)非洲成為黃金走私的溫床

黃金走私在至少九個非洲國家猖獗。非洲各國政府正在施加壓力。除蘇丹外,尼日利亞、剛果民主共和國、辛巴威、馬里、加納、布基納法索、中非共和國和尼日爾的當局抱怨說,每年都有大量黃金洩漏到其邊境,他們聲稱其中大部分都流向了杜拜

據政府和行業官員、聯合國專家和民權組織稱,非洲大部分非法開採的黃金通過烏干達和盧旺達等國的精煉廠運往杜拜,或者直接裝在手提行李中,附帶假證件並運往杜拜。抵達杜拜之後,黃金進一步熔化以掩蓋來源,再變成珠寶、電子產品或金條。

(三)阻止黃金走私的執法並不容易

聯合國和其他來源的報告指出,被OECD指定為衝突或高風險地區的東非和中非國家,他們 95% 的黃金產量最終都運往杜拜,依照國際規定這些非洲黃金出口至杜拜時,必須提供來源證明。

以烏干達為例,2021年的黃金出口增加了一倍多,達到約 22.5 億美元,聯合國指責烏干達和盧旺達交易從鄰國剛果東部所走私黃金,使該地區深陷衝突。

監管全球最大黃金市場的倫敦金銀市場2021年威脅要禁止向不符合採購標準的國家採購金屬,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外貿部長 Thani Al Zeyoudi聲明“長期以來一直配合所有國際法規和最佳實務做法,包括反洗錢工作和不道德的黃金採購”。且從2021年 2 月開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所有黃金精煉廠都將被要求進行審計,以證明金條交付的來源是可靠的。杜拜的洗錢防制要求購買超過 15,000 美元的客戶需要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和資金來源。

落實情況如何?記者走訪幾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貿易商表示,如果他們問太多關於黃金來源的問題,他們就有可能被當地精煉廠切斷供應。去年10月,瑞士當局瑞士精煉廠須確認來自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所有黃金的真正原產國,確保供應來源的合法性,這點激起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當局激烈的反應,指責瑞士當局虛偽。

 

(四)剛果與蘇丹非法挖礦走私的情況

剛果民主共和國在經歷了二十多年的衝突後正在努力重建。它擁有一些世界上最豐富的儲量,包括該國東北部的基巴利——非洲最大的金礦——然而,反常的是,剛果民主共和國是非法黃金貿易的最大輸家之一。聯合國和IMF統計數據表明,剛果礦工的勞動成果卻流過了邊境-黃金產能稀少的烏干達和盧旺達竟然在 2020 年各自出口了價值 18 億美元和 6.48 億美元的黃金。聯合國報告也發現剛果的大部分非法黃金交易都被武裝團體監控,非法開採出來的黃金交易要不是運至邊界,不然就透過偽造的來源文件空運到杜拜以掩蓋其來源。

在蘇丹有超過 200 萬的金礦個體戶,生產佔全國八成的黃金,產品價格約比國際價格低四分之一,由於官方徵收每盎司64 美元稅負,使得部分人士挺而從事走私勾當,私底下鎔鑄黃金條塊並現金交易,再通過形同虛設的機場安檢空運到杜拜,或被販運到鄰國埃及、伊索比亞與查德。

下圖黃色國家是涉及非法黃金出口的非洲國家(圖片來源彭博社)

資料來源:Dubai Can’t Shake Off the Stain of Smuggled African Gold, (2021/12/28),

https://www.bloomberg.com/news/features/2021-12-28/where-does-gold-come-from-in-africa-suspected-smuggling-to-dubai-rings-alarms?cmpid=BBD122821_BIZ&utm_medium=email&utm_source=newsletter&utm_term=211228&utm_campaign=bloombergdaily

 

本文由北商大財稅系黃士洲老師與國際商務系徐湘媛同學一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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